| 基本信息 | 发行价格:100元 | 当前价格: 100 元 | 发行规模:30.0亿 |
| 转股价格: 5.61元 | 当前股价: 5.67元 | ||
| 回售触发价:元 | 强赎触发价:7.29元 | ||
| 日期 | 发行时间:Mon Jan 29 00:00:00 CST 2018 | 到期时间:Tue Jan 30 00:00:00 CST 2024 | |
| 回售条款 |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发行人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发行人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人主动回售。 | ||
| 赎回条款 |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本行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利率说明 |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00%、第五年1.30%、第六年1.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