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发行价格:100元 | 当前价格: 100 元 | 发行规模:12.5亿 |
| 转股价格: 元 | 当前股价: 11.27元 | ||
| 回售触发价:元 | 强赎触发价:元 | ||
| 日期 | 发行时间:Fri Sep 11 00:00:00 CST 2009 | 到期时间:Wed May 05 00:00:00 CST 2010 | |
| 回售条款 |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债券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回售予公司。任一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得再行使回售权。若该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形,则调整日前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计算,调整日后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向本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债。持有人在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附加回售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上可转债当年利息。 | ||
| 赎回条款 | (1)到期赎回:公司于本可转债到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可转债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提前赎回:在公司可转债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公司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 ||
| 利率说明 | 第一年1.0%、第二年1.2%、第三年1.4%、第四年1.6%、第五年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