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发行价格:100元 | 当前价格: 100 元 | 发行规模:18.0亿 |
| 转股价格: 元 | 当前股价: 67.56元 | ||
| 回售触发价:元 | 强赎触发价:元 | ||
| 日期 | 发行时间:Thu Nov 23 00:00:00 CST 2017 | 到期时间:Wed Jul 31 00:00:00 CST 2019 | |
| 回售条款 |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6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 ||
| 赎回条款 |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 ||
| 利率说明 | 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3%、第五年1.5%、第六年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