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发行价格:100元 | 当前价格: 100 元 | 发行规模:20.0亿 |
转股价格: 元 | 当前股价: 12.14元 | ||
回售触发价:元 | 强赎触发价:元 | ||
日期 | 发行时间:Fri Jun 29 00:00:00 CST 2007 | 到期时间:Wed Mar 26 00:00:00 CST 2008 | |
回售条款 | 1、 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期可转债的转股期间,如果本公司A 股股票在连续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5%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回售给本公司。任一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得再行使回售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 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得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 ||
赎回条款 | 1、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的105%(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债。 2、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期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A 股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 ||
利率说明 |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1.84%,第二年为2.05%,第三年为2.26%,第四年为2.47%,第五年为2.70%。 |